招商交科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
2023-05-08 17: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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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22年11月8日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令公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具有乙级资质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可以承揽相应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国土空间规划时,对建设工程或者规划区遭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建设工程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估,提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的活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开展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



